董事会专业性、独立性及多元政策

 

董事会专业性、独立性-董事会多元化方针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则」第20条中有订定董事会成员组成多元化方针。不限制性别、种族及国籍,除应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识
🌍
国际市场观
🤝
领导能力
🎯
决策能力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0条第3项中,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面向一
基本条件与价值

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面向二
专业知识与技能

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 管理目标与达成情形

独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达成
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达成
独立董事任期未逾3 届 达成
适足多元之专业知识与技能 达成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与落实现况

本公司董事成员的提名不仅考虑多元背景、专业能力与经验,也非常重视其个人在道德行为及领导上的声誉。本公司之目标为独立董事人数至少占全体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即33.33%),以及至少包含一席女性董事。目前本公司董事会七位成员具备多元背景,包括不同产业、学术等专业背景;七位董事中具有员工身分之占比为28.57%(二位),独立董事占比为57.14%(四位),女性董事占比为14.29%(一位),且董事间无具有配偶及二亲等以内亲属关系之情形。为强化董事会性别与背景多元性,本公司未来在董事提名时,将性别多元纳入考虑因素之一,并于第十二届董事改选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为目标。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落实情形如下表:

 
多元化核心项目
董事姓名
基本组成产业经验专业能力
国籍性别

兼任

本公司员工

年龄独董任期年资银行证券保险资产
管理
会计法律信息
科技
风险
管理
41-5051-6061-7071-80<3年3-9年>9年
汪秉龙中华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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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蔡果苍
中华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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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齐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人:吴英志
中华
民国
v  v          vv
吴广义中华
民国
   v  v    v  vv
廖明政中华
民国
   v  v  v  v vv
陈企凯中华
民国
   v v        vv
李佩萦中华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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